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学会动态 / 科协文件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对外民间 科技人文交流“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11-19 11:04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总体部署,中国科协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协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会、本地区科协组织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国科协

2021年11月11日




中国科协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在变局中开新局、妥善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抓住机遇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对新时代科技外交和群团改革的总体要求,实现《面向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中国科协发展规划纲要》总体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一、序言


(一)“十三五”中国科协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的现状


“十三五”以来,中国科协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多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充分运用国际组织平台资源,形成了通过我国科学家履职任职带动与国际科技组织深度合作、有效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的新模式。二是服务国家战略,通过“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建设,开展与相关国家科技组织的务实有效合作。三是以工程师标准现代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引导现代工程师治理体系的建设,并以此推动中国国内工程师制度的改革。四是主动设置科技议题,搭建对话平台,逐步形成了面向美国、俄罗斯、日本、瑞典、德国等科技创新强国的中外科技交流对话机制。推动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积极开展机制性双边科技交流,逐步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双边科技人文交流机制。五是持续加强与港澳台科技团体和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与港澳台科技团体和组织高层互访,促进与港澳台科技交流合作常态化与制度化,加强港澳台科技交流活动品牌化建设。六是同海外科技团体及科技工作者加强联系,动员、团结和组织广大海外科技工作者为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目前,科协系统已经初步构建了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的合作网络,但在有效促进和推动科协系统国际化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包括: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系统谋划与前瞻布局尚不清晰;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经费保障有待提升,相关政策瓶颈亟待突破;全国学会与地方科协能力建设不足,“一体两翼”间尚未形成有效协同。


(二)“十四五”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面临的总体形势


开展多元化、多层次、体系化的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是增进各国人民友谊、促进国家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科技外交及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途径。“十四五”期间,随着我国全方位科技外交布局的深入开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深入人心,科协系统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


从国际态势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变化,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科技创新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肩负着重大使命,加强科技领域务实高效的交流合作成为世界各国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共同选择。从国内发展看,“十四五”时期恰逢“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贯彻科技体制改革和群团改革的精神和举措,都对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国家外交和港澳台工作大局,发挥科协系统“一体两翼”组织优势,服务学术、科普、智库“三轮”驱动,着力拓展对外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渠道,切实发挥科协系统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主渠道作用,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充分调动海内外科技工作者主动性、创造性,增进对国际科技界的开放、信任、合作,以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为建设科技强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服务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服务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聚焦靶心。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加强联系服务海内外科技工作者,着力营造开放创新生态,打造全球科技开放合作的广阔舞台。


——凝聚人心。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政府市场两种机制、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助力我国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不断增强科协组织对海内外科技工作者的影响力、吸引力、凝聚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成为全球科技治理的重要贡献者。顺应国际科技合作大趋势,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对标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国际治理体系,发挥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的协同作用,推动民间与政府科技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突出贡献。


——成为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推动者。充分发挥民间科技交流渠道作用,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搭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多边和双边创新对话与协商合作交流平台,聚焦气候变化、人类健康等共性问题,务实推进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成为科学文化的传播者。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合作,通过科技共享、文明共享、知识共享,促进科学文化交流,共同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作出科技界的贡献。


2.具体目标


——科协系统的国际化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对外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

——对外科技人文交流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的能力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外交助力行动


1.全面融入全球科技治理体系通过国际组织平台,积极开展规则制定、议程设置、舆论宣传,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利用中国科协联合国咨商地位,围绕全球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网络安全、人类健康等全球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研究,通过民间科技交流渠道服务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治理体系。加强与重要国际科技组织的合作,支持条件成熟的全国学会发起成立国际科技组织,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科技组织联合发起区域性国际组织/联盟,吸引国际科技组织在华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2.开展“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继续扩大“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工作的覆盖面,持续实施科普共享、学术交流、共建国际组织、开展人才培训、推动工程能力互认和加强民间智库建设等项目,推动与共建国家科技组织开展务实合作。力争在发起培育国际科技联盟、与国外科技组织共建培训/研究中心等方面开展长效合作,逐步实现智力聚合、价值认同和科技成果输出。


3.完善全球科技伙伴关系网络。推进多层次对美交流合作,构建多维度对俄科技交流体系,推动发展稳定均衡的大国关系。深化与欧亚创新型国家在科学传播、技术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扩大与欧亚科技界利益交汇点。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推动与发展中国家务实合作,加强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


(二)实施国际学术引领行动


4.打造世界一流学术品牌。联合有关部门和国际科技组织持续打造世界机器人大会、世界交通运输大会、世界生命科学大会、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世界智能大会等高端主场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品牌。组织动员全国学会在华举办高级别、高水平系列国际科技会议,在前沿大学科交叉融合领域以及国家战略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形成示范品牌。深化学术出版领域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建设世界一流科技期刊。鼓励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不断提升科技奖项国际影响力,探索设立国际科技奖项,推送更多中国科学家参与国际科技奖项评选。


5.搭建世界一流技术服务平台。组织动员学会和地方科协服务各类园区、企业与国际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双向对接。推动建设开放式、国际化的技术交易平台,构建技术项目、技术成果大数据,深入挖掘技术成果交易增值服务。鼓励学会与国际组织合作,参与制定世界一流的标准化工作,帮助我国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公众对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认识,推广国际标准应用,培养国际标准化人才。


(三)实施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6.推动科学家参与高水平国际交流。通过推动科技体制深化改革,提升科技人员参与国际交流和全球科技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支持我国战略科学家和顶尖科学家团队积极与世界各国优秀科技人才及团队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探索解决重要全球性问题、应对时代挑战、以科学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拓展开放程度、扎紧信任纽带、提升合作成效,推动科技界形成“平等合作、互惠共赢”的价值观共识。


7.开展国际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组织任职履职,向国际组织各级任职岗位输送优秀人才,搭建任职人员梯队。资助国际组织任职科学家及后备人员出国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国际组织工作会议。推动组建国际组织中委会,为任职专家提供支撑。持续开展国际组织任职和后备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升我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组织事务和国际科技治理能力与水平。


8.加快工程师队伍国际化建设。在加入《华盛顿协议》基础上,继续开展双边互认试点和多边互认谈判工作。探索解决我国工程技术人员海外从业资格和工程师国际流动等问题,推动建立完善国内工程能力认证评价标准及认证体系,提升我国工程师职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中国工程师能力标准走向世界。


(四)实施科普开放合作促进行动


9.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际活动。打造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际论坛,推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重大竞赛活动的国际化。做好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选拔、培训及组队参赛工作,参与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等重点国际青少年科技交流活动。


10.开展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系列活动。推动形成世界公众科学素质建设长效合作机制,筹划发起成立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组织。开展科学素质国际调查、发布世界公众科学素质报告,共享各国公众科学素质建设的有效模式和经验。


11.推进科普资源国际共建共享。探索建立“一带一路”科普场馆国际合作长效机制,促进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积极参与科普相关国际组织工作并充分发挥作用,逐步增强国际话语权。


(五)实施科技外交智库建设行动


12.举办中国科技峰会系列活动。发挥中国科协智库体系优势,举办全球科技智库高峰论坛、国际创新战略与科技政策论坛、全球科技发展与治理国际论坛、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等,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挑战、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


13.推动高端国际科技智库建设。聚集国内外一流学者开展高水平研究,形成有影响力的国际化智库平台。开展国际智库伙伴计划,联合国内外高校和智库机构共建高端国际科技智库,聚焦新时期国家创新体系、创新区域与产业集群、科学技术工程指标、科技外交、国际技术贸易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六)实施国际人才服务行动


14.搭建海外人才服务平台。优化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打造境外科技人员向中国境内流动的跨境的、高质量的“人才高速公路网”。拓展海外引才引智渠道,优化海智基地布局,加强区域协作,推动海智工作东西部平衡发展。


15.加强科技人才交流互访。继续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打造高端人才交流平台。持续支持中外科学家特别是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交流互访,组织海外人才中国行活动。


(七)实施深化港澳台科技人文交流行动


16.加强与港澳台科技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和完善与港澳台科技机构交流合作机制,深化巩固与港澳台地区科技机构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和扩大交流合作渠道。强化在科普、学术、人才、双创等领域的交流,打造活动品牌。组织动员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开展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推动科技人员深度交往。


17.深入开展对港澳台青少年交流。持续开展当代杰出华人科学家公开讲座、港澳台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海峡两岸青年学子科技交流活动、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等品牌活动,搭建海峡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交流平台,增进港澳台青少年对祖国的了解和认知,引导和培育港澳台青少年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自豪感。


(八)实施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行动


18.开展科技经济融合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围绕服务“科创中国”建设,充分利用国际科技组织、对口国别组织和相关机构资源,增强信息共享,开展国际技术贸易合作,促进国际会议、双边会议资源和成果转化。面向不同类型国家建立相应合作机制,通过实施合作项目、举办高层对话、创新论坛等方式,围绕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


19.推动海智计划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优化匹配国际资源与地方产业需求,动员海智基地等海智计划参与单位通过组织创新创业比赛、网络路演等活动推介境外优秀企业和技术,推动境外项目和成果有效落地,服务境内优秀企业、产品和技术走出去。


20.推进海峡两岸暨港澳协同创新。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整合资源,搭建多形式、多渠道的产学研共享平台,服务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经济融合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动构建“一体两翼”协同机制


加强对科协系统外事工作的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外事工作,强化科协系统外事工作协同联动,抓好重点工作的推进、检查、督办。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外事领域风险


完善科协系统外事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科协系统外事管理制度,加强外事工作纪律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涉我核心利益。


(三)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完善配套政策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切实加强对外民间科技交流工作的经费和政策保障。加强外事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外事人才培养、推送及管理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分类管理政策,推动落实国际组织任职人员配套激励政策。


(四)强化战略研究,探索开展科协系统外事工作能力与绩效监测评估


面向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研究。探索开展科协系统外事工作能力与绩效监测评估。


来源 | 中国科协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