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科技产业化成果推荐项目的通知
2020-09-22 09:49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2020】中高办字第(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更好地发挥高科技对社会发展和国家强盛的引领和驱动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定于2020年11月7日-9日在广州市高新区举办第三届“中国高科技产业化高峰会议”,为做好征集高科技产业化成果推荐项目的申报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高科技产业化推荐项目申报、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科技成果产业化应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项目的产业化成果前景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5、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
二、成果来源
面向全社会的高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征集技术先进、有重大创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产业化前景广阔,或者是技术领先、具有产业化潜力和良好社会、经济效益预期的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 成果数量
每单位推荐成果数量不限
四、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在探索高科技产业化和成果转化的机制、模式方面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推动本行业、本地区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发挥重要作用。
五、成果流程
征集上报高科技产业化成果项目,由中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推荐项目的专业聘请相关专业的院士、专家、企业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提出评选意见并提交中高会理事长会批准并公示,若无异议,最终确定推荐项目。
推荐项目在中高会年度召开的《中国高科技产业化高峰会议》上发布,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的规定时间组织申报,请将申报材料包括:《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高科技产业化推荐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5日。通知内容见中高会官方网站(http://www.chia.org.cn)、微信公众号(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钦天钧 电话:010-68371812 15101632910
刘连生 电话:010-68370413 13801204945
E-mail:zghw10@163.com
附件:中高会“高科技产业化推荐项目”申报表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2020年9月21日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微信公众号
下载附件:
说明:
1、推介成果必须提供相关介绍资料,不提供则视为无效。
2、推介科技成果应在国内外同类科技成果中具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和创新性,能采用高技术推动相关行业或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化推介科技成果必须已经产业化或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和推广价值;
3、推介科技成果必须有原创技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推介成果介绍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技术领先性及应用领域
(2)产品技术成熟度
(3)市场经济效益
(4)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5、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