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2024-11-15 15:03:40
根据我会章程第三章会员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会员、外籍会员。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1、个人会员
(1)会员。从事科学与技术研究的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各领域从业者,与本会业务有关的科研、教育、管理、企业人员,热心与积极投身高科技产业化事业、为推动高科技产业化及本会工作提供经费支持的人员。
(2)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我国友好,愿意与本会交流与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企业人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以吸收为本会外籍会员。
2、单位会员。与本会业务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或相关专业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合法设立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地区民间社会团体除外),热心高科技产业化事业、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单位或机构。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
1、会员。本人提出申请;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推荐;理事会授权本会组织联络部审查;理事会讨论通过。
2、外籍会员。本人提出申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查,理事会讨论通过;按规定报中国科协批准备案。
(二)单位会员
单位向本会或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理事会授权本会组织联络部审查;理事会讨论通过。
以上入会会员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个人会员
1、会员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本会刊物上发表文章,优惠订阅本会出版物;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外籍会员
(1)可应邀参加本会在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科普活动和相关活动,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2)可应邀参加本会业务活动;
(3)可优惠获得本会出版物和有关资料;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单位会员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优先获得本会服务;
3、优先获得本会信息资料;
4、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咨询、服务;
5、可以要求本会协助举办相关活动;
6、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荣誉会员和名誉会员。对高科技产业化事业发展和本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和其他人员,经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对高科技产业化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在领域内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热心参加或协助组织与我国相应机构科学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和其他外籍人士,经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会员如触犯刑律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会费标准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是会员制社会团体,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义务,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也是会员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中高会开展活动的重要体现。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规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以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
为促进中高会健康发展,结合本会实际情况,规范对中高会及分支机构会费管理,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会会费收费标准。
一、本会办事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发展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均为中高会会员,执行统一的会费标准。
二、本会办事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分别按照会员归属收取会费,会员不重复缴纳会费。
三、收取会费由本会统一开具民政部“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会费由本会财务统一管理,按照《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执行。
四、会费主要用于按照本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为会员提供服务的支出等。
五、会费标准
(一) 个人会员
1、会员会费:人民币200元/年度,每届会费合计人民币1000元。
2、外籍会员会费:美元100元/年度,每届会费合计美元500元。
(二) 单位会员
1、常务理事单位:5万元/年
2、理事单位:3万元/年
3、单位会员:1万元/年
六、缴纳办法
(一)个人会员会费按届次一次性缴纳,届中新入会会员仅需缴纳本届剩余年度会费,不足1年的按1年计;单位会员会费按年度分次缴纳。
(二)会费缴纳工作由本会组织联络部牵头组织,本会办事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分别向会员收取。
(三)多项职务兼任者的会费按最高金额缴纳。
(四)荣誉会员、名誉会员、两院院士、年龄在80周岁以的会员,可以免交会费。
(五)每年6月底前应完成当期会费缴纳。
(六)个人会员的会费可由单位代缴。
(七)两个以上单位会员之间若为隶属关系,会费可由其中一个单位合并足额缴纳。
(八)本会对会费缴纳和开支情况,按年度向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七、本会费标准自2022年7月27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申请流程:
1、凡符合上述条件,自愿加入本会的,可在线注册填写表格(外籍会员不能在网站上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我会将向申请人提供的邮箱发送通知邮件,通知交纳会费、上传1寸彩色登记照片。所收会费将开具专用会费票据。
2、若申请外籍会员请直接联系我们。
3、申请单位会员流程同上,但在线填表时需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请在线填报前准备好。如果上传出现问题,可直接联络我会,将材料发送到zghw10@126.com。
4、通过审核并交纳会费后,网上平台即通过授权,可登录会员中心,查看有关会员服务资料。
汇款信息:
户名: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成路支行;
帐号:110060934012212000247
联系电话:(010)64101369